政策与金融 来源: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:2023-02-20 08:49 字号:|
摘要:自5月1日起,石家庄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,须通过“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”进行电子合同网签。
为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备案效率,保障房屋交易安全,方便购房群众办事,近日,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,决定在全市范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。
根据通知,自5月1日起,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,须通过“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”进行电子合同网签。签订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时,开发企业加盖电子签章,购房人通过手写板或手机进行电子签名。
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,由开发企业上传至市房产交易部门申请备案。备案完成后,石市房产交易部门将电子合同信息推送到共享平台,供各部门和购房人办理后续业务使用。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传统纸质签章、签名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在完成电子合同网签后,根据需要自行打印纸质版合同。
开发企业应于4月1日前完成电子签章、电子签名设备的准备工作,并启动试运行。同时加强宣传,引导购房人正确使用电子签名签订合同,确保购房人按照自己真实意愿进行操作。石市房产交易部门将对电子签约、合同备案和有关成果共享对接利用情况的全过程监控,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,确保电子签约工作顺利推进。 (河北住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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